研究会工作规划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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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研究会筹备工作总结

时间:2011-02-18 作者: 点击:[]

 

根据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由大连理工大学作为会长单位暨新一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研究会的依托机构。20093月底,上届研究会的相关资料从辽宁大学正式移交到大连理工大学后,即开始了研究会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

.完成学会年检工作  办理法人变更手续

历经4个多月,往返沈阳多次,办理学会年检和法人变更手续。一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前届研究会工作总结报告及年检申报书、财务状况说明书;到沈阳市民政局指定的会计事务所对前届研究会进行财务状况和离任审计,最后由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通过报告。二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变更研究会法人,并下达批复同意变更文件;办理法人证(正副本)、办理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等多个证件;到大连市公安局刻法人印章,并到省民政局购买会费发票;按要求研究会专购电脑一台,安装由辽宁省民政局指定的财务软件;到大连市建设银行办理研究会开户手续等项工作,至此,研究会换届各项手续齐全,符合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社团组织活动的各项要求。这期间得到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主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尤其是教育厅思政处、科技处的热情帮助。同时还得到了辽宁大学原党委书记姚常明、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领导老师的积极配合与协作。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修订研究会章程  提出研究会组织候选人名单

由理事长单位起草研究会换届通知,各高校推荐理事候选人名单,经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阅批后,在省大学生在线联盟发出通知。自20095月中旬起至6月底止,共收到60所高校推荐的理事人选名单。遵照省委高校工委主管领导和省教育厅思政处主管领导的指示精神,此次换届拟坚持如下原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高质量地发挥研究会的作用,特设立研究会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候选人,原则上由副理事长单位的主管领导、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的主管领导、上届研究会副理事长和副秘书长等年龄在57周岁以上的专家担任。

2.为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精神,切实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建设,至今仍未建立独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的院校,原则上不担任副理事长以上职务。

3.为进一步加强顾问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谋划作用,年龄在57周岁以上的领导和专家,原则上不再担任研究会副理事长和副秘书长。

4.遵照上述原则,听取上级主管领导意见,依据各高校填报的理事推荐人选,参考上届理事名单,并征求部分高校意见、上届研究会部分理事意见、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分教师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研究会组织机构候选人提名名单,报省委高校工委主管领导和省教育厅思政处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大会审议。

5.在原研究会章程基础上,结合世情、国情、党情,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结合高校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新任务,对章程的部分内容做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提请大会审议。

6.为阐明本届研究会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增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更好地发挥本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研究会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新一届研究会工作规划,提请大会讨论。

作为新一届研究会会长单位的工作部门,我谨代表研究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对在研究会换届筹备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的领导和为研究会换届工作付出心血老师和同仁,表示深深的谢意!对大会筹备工作中出现的纰漏和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代表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2009年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