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名额分配
博士生2人,2019级硕士1人,2020级硕士1人。
二、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2、《研究生国奖评比科研成果表》(附件二,导师签字);
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优秀研究生申报汇总表(学习成绩、个人综合表现部分)(附件三);
4、《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四);
5、成绩单;
6、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要求提交原件,材料审核之后返回给个人;
7、曾获优秀研究生证明(除被评为2021年优秀研究生的同学,其他年度的优秀研究生需提供优秀研究生荣誉证书复印件,不提交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8、个人综合表现加分佐证材料提交复印件,否则无法计入加分;
9、以上材料均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
1、以往获评上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此次只计算增量,即以往没有用过的成果。
2、没有提供佐证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一律视为无效。
3、有科研成果的参评者方可进行科研答辩 。科研成果包含正式出刊的论文(论文版面不少于2版)、著作、报纸及网络学术型文章、专利文章、专利 。所有科研成果须署导师姓名,且大连理工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时间安排
请于10月8日上午9点至9:30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224会议室,电子版发送至dgmyyjs@163.com。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国奖-硕/博-年级-姓名。请务必遵守申报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评奖过程中发现有人冒用导师签名,取消其参评资格。
如导师出国或者出差,可由导师指定其他老师代签,需提供相关证明(可以打印邮件、短信、微信等)。
另外,请申报同学提前准备5分钟汇报ppt(建议ppt版本存为2003版),主要介绍个人科研情况。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