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共大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2021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比对象
将于2021年7月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已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为2021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比内容
1、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2、大连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三、评比名额
序号 |
学院 |
校名额 |
市名额 |
省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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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6 |
2 |
3 |
申报同学务必严格按照填写和申报要求申请,材料出现问题者视为放弃参与评选,请各位在12月25日上午10点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303,电子版材料以压缩文件(姓名+**优秀毕业生)形式发至邮箱807500531@qq.com。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过期一律不接收。学院将依据申报情况综合评审。
四、参评条件及填表注意事项
(详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gs.)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