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9时,由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手拉手”集体备课中心(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省)、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研究会、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的“辽宁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教学大纲研讨会”通过线上形式召开。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及相关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线下主会场,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洪晓楠教授、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方玉梅教授、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概论”教研室主任肖唤元副教授、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概论”教研室副主任张晗副教授四名老师在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24会议室参会。研讨会由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洪晓楠教授主持。


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辽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胡承波致开幕词。胡处长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宣部、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了确保辽宁省高质量开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特委托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起草、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大纲,希望各位参会专家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学识,畅所欲言,充分讨论,集全省之力,制定出能够代表辽宁水平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教学大纲,为全省各高校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提供基本遵循和重要参考。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方玉梅教授对课程教学大纲的起草和制定情况作了简单说明。方玉梅对教学大纲的起草过程、根本遵循、主要参考书目及重要文献以及专题设计的整体框架及逻辑思路进行了简要介绍。

各位专家学者先后就大纲整体框架结构和教学大纲的具体内容展开了积极讨论并发表了意见。大家首先对于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辛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感谢,同时结合自己的学术积淀和已有的教学经验对大纲的进一步修订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教学大纲应具有鲜明的原则性和指导性,既要保证内容体系的完整性,也要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相区别,同时还要坚持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内容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等。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洪晓楠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洪晓楠院长感谢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起草小组会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尽快对教学大纲进行修改、完善,然后再反馈给各位专家学者,以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教学大纲高质量完成。教学大纲确定后,将立足全国视域约请相关专家逐讲讲解,开展全员师资培训,力求对全省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起到较好的指导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