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关于对超过基本学制的在学博士生进行清退、劝退和学籍预警处理的通知

时间:2018-06-01 作者: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 大连理工大学对超过基本学制的在学博士生进行清退、劝退和学籍预警处理的方案>的通知》(大工校发〔2018〕11号)文件的要求,现对超过基本学制的在学博士生进行清退、劝退和学籍预警处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08级在学博士生进行清退处理。

1、对于本人意愿提出退学申请的博士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见学校文件附件2)导师签字后于6月11前将纸质版的材料报学院办公室504。

2、对于有能力在2018年12月份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讨论工作的2008级在学博士生,可申请延期,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延期申请报告》见学校文件附件3)及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报告(见附件)导师签字后于6月11日前将纸质版的材料报学院办公室504。

3、对于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见学校文件附件4)文件规定的2008级在学博士生,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见学校文件附件5),导师签字后于6月11前将纸质版的材料报学院办公室504。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须在2018年12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讨论,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博士结业证书。

二、对2009级和2010级在学博士生进行劝退处理

1、对于无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2009级和2010级博士生,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见学校文件附件2),导师签字后于6月11日前报学院办公室504。

2、符合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答辩条件的2009级和2010级在学博士生,可申请相应的学位论文答辩。2009级博士生应在2019年6月份完成拟申请的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讨论工作;2010级博士生应在2019年12月份完成拟申请的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讨论工作。

三、对2011级—2014级(2014级不含直博生)在学博士进行学籍预警。

2011级—2014级(2014级不含直博生)在学博士需自行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于学位-博士论文延期申请)进行操作,其中“延期至年月最长可填写“2019年6月”。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延期申请报告》见学校文件附件3),说明学位论文没有按期完成的原因,导师签字后于6月11日前报学院办公室504。

学校文件:大连理工大学对超过基本学制的在学博士生进行清退、劝退和学籍预警处理的方案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报告

      2. 2008级-2014级博士生信息

联系人:赵 聪   84709915  dgmy@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