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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2010级和2011级博士生学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21 作者: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对我校超过基本学制的在学博士生进行清退、劝退和学籍预警处理的方案》(大工校发[2018]11号)和《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办发[2019]43号)的工作要求,现启动对2010级和2011级博士生的学业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0级和2011级各类在学博士生。

二、学业考核流程

1、博士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考核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学院考核。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博士生进行学业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集中答辩、集中会评考核材料或匿名评审考核等方式;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专家构成(博导不少于2人,被考核的博士生的导师须回避)。根据我校博士生学位标准、毕业标准、结业标准及超期清退和劝退等要求,给出具体的学业考核结果。

3、对符合博士学位标准和博士毕业标准的博士生,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答辩。

对符合博士结业标准的博士生,须填写《研究生结业申请表》(附件3),办理结业手续离校。结业离校的博士生在具备申请我校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后,可按规定再返校申请相应类型的答辩,通过后将颁发毕业证或学位证。

对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博士生,须填写《研究生退学审批表》(附件4)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或经导师确认后,由学院出具予以退学处理的意见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三、时间要求

1、9月24日前将纸质版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考核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结业申请表》(附件3)、《研究生退学审批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报学院504办公室。

2、10月10日前学院专家组对博士生进行学业考核。

3、10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及建议予以退学处理的博士生名单等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处。

4、11月20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处将审核各学部(学院)学业考核结果,并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

5、11月30日前研工处及各学部(学院)督促结业和退学的博士生办理退宿舍等离校手续。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