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考核办法
(2018年9月13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更多优秀博士进入我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精神,及《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大工校发〔2018〕26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教授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进站考核
第二条考核标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获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扎实的理论基础、明确的科研方向,同时在业务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生期间,在国内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含2篇)以上;
2. 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论文1篇(含1篇)以上,或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资料等转载1篇(含1篇)以上;
3.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3位),某项研究成果达到本领域领先水平;
4. 基础理论扎实,某项研究成果填补国内空白;
5. 作为主要研究成员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 经博士后流动站领导小组讨论,认为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
第三条考核程序:由本流动站负责人召集,组成博士后考核专家小组(5−7人),对申请者的全面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考核,考核以博士后答辩、专家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通过考核者的得票数应不少于考核小组人数的2/3。考核评议后填写《博士后进站答辩评议表》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进站考核时间,由本流动站视具体情况安排。
第三章 中期考核
第四条为了检查、督促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博士后进站满1年时需进行中期考核,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中期考核表》,经合作导师签字认定后,送交学校人事处博管办,由人事处博管办组织专家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
第五条中期考核成绩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获优秀(A)成绩的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当期参评总人数的30%。博士后进站12个月内的科研成果为中期考核有效成果。博士后因极特殊情况申请延期进行中期考核,需报学院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并呈书面意见到校博管办。
第六条无特殊情况进站满1年未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后,学校将暂停为其发放工资。
第七条博士后中期考核合格须满足如下条件:
博士后类型 |
条件 |
Ⅰ博士后 |
期刊 |
课题 |
1.《中国社会科学》1篇 2.学院确定权威期刊2篇 3.CSSCI期刊3篇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1. 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 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Ⅱ博士后 |
期刊 |
课题 |
1.《中国社会科学》1篇 2.学院确定权威期刊1篇和CSSCI期刊1篇 3.CSSCI期刊2篇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1.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Ⅲ博士后 |
期刊 |
课题 |
1.《中国社会科学》1篇 2.学院确定权威期刊1篇 3.CSSCI期刊1篇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1.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第四章 出站考核
第八条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预期科研工作计划,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第九条考核程序:
1. 《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需事先由校内外2位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议,通信评议工作由博士后所在流动站负责组织进行;
2. 博士后出站考核由博士后流动站组织,考核组成员应包括本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博士学科点点长以及流动站负责人在内的5—7位同行专家;
3. 博士后应在出站考核报告会上汇报自己在博士后期间的研究工作情况及研究成果。出站考核除流动站考核组成员参加外,应邀请本流动站教学、科研人员和本专业研究生及有关部门(人事处、科研处)领导或工作人员参加;
4. 报告会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校内外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和报告会情况,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给出鉴定意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评定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同意出站的投票数应大于考核小组人数的2/3。鉴定意见和评定等级填入《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出站评议表》。出站考核实行合作导师、博士指导教师回避制。
第十条博士后出站须满足如下条件:
博士后类型 |
条件 |
Ⅰ博士后 |
期刊 |
课题 |
1.《中国社会科学》1篇 2.学院确定权威期刊2篇和CSSCI期刊2篇 3.CSSCI期刊5篇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1.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Ⅱ博士后 |
期刊 |
课题 |
1.《中国社会科学》1篇 2.学院确定权威期刊2篇和CSSCI期刊1篇 3.CSSCI期刊4篇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1.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Ⅲ博士后 |
期刊 |
课题 |
1.《中国社会科学》1篇 2.学院确定权威期刊1篇和CSSCI期刊1篇 3.CSSCI期刊3篇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1.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 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
第十一条各方面考核优秀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学院将积极推荐参加全省或全国性的各种博士后奖励的评选。
第十二条自进站之日始,两年内必须按要求出站,有特殊困难者可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延期后仍不能按要求出站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退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按《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大工校发〔2018〕26号)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在站博士后,考核依据此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