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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通知

时间:2016-10-24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和《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大工办发〔20168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际情况,决定针对2014级和2015级博士研究生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评审细则如下:

 

一、评审组织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博士点点长、博士生导师代表、相关管理人员和博士生代表等构成,负责相关组织、评审工作。

2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各位参评博士生享有平等的权益,各位评委老师人人平等,并独立、客观地给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若评委与参评对象存在师生关系、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其它关系,在该参评对象成绩评定时,应主动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委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二、评审办法

(一)参评对象和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

20149月和20159月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博生除外)

2、参评基本条件

1)已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各学部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学分要求)的学习。

2)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3)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4)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

分别以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20142015年级在读博士生总人数(直博生除外)为基数,设定如下比例和奖励标准:

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8万元//年,比例不超过5%,采用申报制;

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5万元//年,凡符合基本评选条件均可获得;

凡不符合基本评选条件者,不能享受学业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1、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接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并附佐证材料。评审委员会责成专人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如经查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人当年的评奖资格。

3、对材料审合格的申请报人,评审委员会将组织进行答辩评审。申报人须准备8分钟的PPT,主要汇报内容包括学习情况、博士学位论文进展、科研情况和综合表现四部分。评审组综合考虑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和答辩情况,给出评审成绩。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答辩评审须全程录音或录像。评审委员会成员给出的评审成绩,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平均。

4、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各项成绩按量化标准计算总分并排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报人和相关人员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并予以答复。

5、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上报校研究生院。

 

四、提交材料

申报助学金升档的同学需如实准备如下材料,于1026日中午11:30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学院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lixuemeimail@163.com

1、申报表;

2、成绩单及培养计划;

3、发表论文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已录用但未刊出的论文需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及论文首页;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积分表》。

 

相关表格见附件。

 

 

附:量化标准

 

参评者积分包括学习成绩、博士学位论文进展、科研业绩和综合表现四部分。

综合得分=学习成绩分值×权重+科研业绩分值×权重+综合表现分值×权重

权重情况如下:

2014级:学习情况(20%)、博士学位论文进展(25%)、科研情况(45%)、社会工作情况(10%

2015级:学习情况(50%)、博士学位论文进展(25%)、科研情况(15%)、社会工作情况(10%

 

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和综合表现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学习成绩

以个人培养计划中已完成的全部基础课和必修课(即大类基础课、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分。免修课程按90分计算。

二、科研业绩

1、论文分值

1)《中国社会科学》刊载的论文,每篇计30分;

2)《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计20分;

3SCISSCI期刊收录的论文,每篇计15分;

4)本专业确定的顶级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在EI核心期刊(英文版)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或《新华文摘》论点摘编,每篇计10分;

5CSSCI收录的论文,每篇计8分;CSCD收录的论文和EI核心期刊(中文版)发表的论文,视同CSSCI收录期刊,每篇计为8分;全球范围内学科领域顶尖国际会议论文参考此标准,一次会议的多篇论文只计1篇;

6)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计5分;全球范围和区域性学科领域公认重要国际会议参考此标准,一次会议的多篇论文只计1篇;

7)一般期刊论文和一般国际会议及国内会议论文,每篇计2分;学术年鉴收录的论文参考此标准,同一期的多篇论文只计一篇;一般期刊论文和学术年鉴论文最多计5篇;会议论文最多计5篇。

8)申请论文应在期刊正刊上发表,增刊不计;论文应为研究论文或综述等学术论文类型;

9)以上计分默认按照第一作者计算。如果是与导师两人合作完成且署名第二者,按第一作者计分;第二作者得分为默认得分的二分之一;前两个作者为本专业领域的老师或同学,第三作者的得分为默认得分的三分之一;第三作者之后不计分;

10)所有论文都默认为已正式刊出;硕士生只计算核心期刊级别用稿通知;博士生只计算CSSCI级别用稿通知;

11)同一篇论文只计分一次。

2、图书分值

学校科技奖励认定的出版社(包括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计10分,教材计8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的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计8分,教材计5分;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计5分,教材计2分。以上计分默认按照本人为主编或导师为主编、本人为副主编计算;其他参与书稿撰写的,按默认的四分之一计分。以上须为已经正式出版的图书。

3、报纸学术性文章分值

1)《人民日报》或《光明日报》的理论版发表文章(3000字以上),每篇计8分;

2)《经济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中国教育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或《中国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文章,每篇计5分;

3)在其他报纸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每篇计2分;

4)报纸发文累计不超过3篇,作者排序得分同论文分值。

4、科研成果获奖分值

1)基础分值: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市级3分;

2)作者排序系数:第一作者系数为1,第二作者系统为0.7,第三作者系数为0.4,第四作者及以下系数为0.2

3)获奖等级系数:该奖项第一等级系数为1,第二等级系数为0.7,第三等级系数为0.5,第四等级系数为0.3,无级别的优秀奖或参与奖不纳入参评范围;

4)颁奖单位原则上应为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部直属科研管理部门。

三、综合表现

1、社会工作职务:

1)省市学联主席级别,计30分;

2)校研会主席,校研工部主任,省市学联副主席,计25分;

3)校研会副主席,校研工部副主任,学部研会主席,学部研工部主任,研究生思政助管(博士),计20

4)校研会/研工部部长,学部研会副主席,学部研工部副主任,计15分;

5)校研会/研工部副部长,学部研会/研工部部长,班长、党支部书记,计10分;

6)学部研会/研工部副部长,班委,计5分。

备注:其他社会工作参照以上分级标准,社会工作不能累加,只计算级别最高工作得分,社会工作得分累积不超过30分。

2、社会活动奖励

1)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5分;

2)获得市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53分;

3)获得校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2分;

4)若所获奖项序列只按照名次排序,则123名对应一、二、三等奖;

5)团体活动奖项个人得分按照总得分的二分之一计算。

备注:活动中角色重复者,采取最高成绩计算,不重复计分;同类奖励按照最高级别计分;社会活动奖励得分累积不超过30分。

3、综合评价

满分为40分,包括:

1)导师评分,满分10分;

2)学科点秘书评分,满分10分;

3)思政助管评分,满分10分;

4)班长评分,满分10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