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工作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选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经研究,确定 刘晴 1名同志为2020年辽宁省选调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入党时间 |
担任最高学生干部职务 |
生源地 |
申报去向 |
荣誉表彰情况 |
刘晴 |
21719026 |
女 |
1994.04 |
汉族 |
2019.06.18 |
生活班长 |
辽宁省阜新市 |
辽宁省葫芦岛市 |
国家励志奖学金、自立自强大学生、 校级三等奖学金等。 |
公示期:2020年3月19日至3月21日。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3月21日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反映,邮箱:hufengyan@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20年3月18日